消息公告

(107)升學資訊-基北區免試入學錄取公告、複查、報到、報到後放棄及申訴相關時程及注意事項

請九年級畢業同學注意,有關107免試入學錄取公告及報到事宜。

壹、 錄取公告

一、公告日期:107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11時。
二、公告方式:本委員會網站(https://ttk.entry.edu.tw)上方之"學生查榜"查詢錄取結果、各招生學校網頁或各校校門口公告錄取名單。

貳、錄取結果複查
一、申請日期:107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倘107年7月11日(星期三)因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致停班停課,錄取結果複查日期順延至107年7月12日(四)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https://www.dgpa.gov.tw/typh/daily/nds.html)公告為主,並公告於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ttk.entry.edu.tw)。
二、申請手續:
(一)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錄取結果複查申請書」(簡章附表七,第123頁),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或委託至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現場辦理。(11656臺北市木柵路四段77號,聯絡電話:02-22300506轉210、211、212、203)
(二)複查時繳交複查手續費新臺幣50元整。
(三)複查申請僅接受現場或委託辦理(如簡章附表十,第126頁),不受理郵寄、電話申請。
三、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且一經收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及退費。

參、報到入學
一、報到日期:107年7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
二、報到方式:
(一)錄取學生應持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書)正本及身分證(或健保卡等其他官方核發附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依錄取學校指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尚未取得學力證件者,得經錄取學校同意切結於註冊前繳交。
(二)大陸地區人民未就讀臺灣地區國民中學者,於入學時應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規定,檢附資料如下:
1.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2.申請人之父或母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3.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未繳交者,則取消錄取資格。

肆、已報到學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一、申請對象:已於本次免試入學錄取並報到之學生,如欲參加後續其他入學管道之招生。
二、申請日期:107年7月16日(星期一)下午2時前。
三、申請手續: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簡章附表八,第124頁),由學生或家長親至錄取學校辦妥放棄錄取資格手續,恕不接受通訊或傳真方式辦理,但得委託辦理(簡章附表十,第126頁),始得再報名參加107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招生。

伍、申訴
一、申請日期:107年7月16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
二、申請手續:由學生或家長填寫簡章所附之「免試入學學生申訴書」(簡章附表九,第125頁),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或親送向「107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1107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56號,聯絡電話:02-27535968轉229)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

★為確保您能順利完成免試入學報名程序,請務必依序完成上述流程規定,避免因資格不符而損害個人就學權益!其他未盡事宜,悉以簡章規定為準!諮詢專線:(02)2753-5968轉22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