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轉知「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 園」(以下簡稱幼兒園) 108學年度第1學期招生事宜

主旨:轉知「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 園」(以下簡稱幼兒園) 108學年度第1學期招生事宜

說明:

一、幼兒園招生對象為出生滿2足歲至6歲之兒童。

二、收托順位說明如下: (一)優先順位:就讀該園幼兒之兄弟姊妹、就讀本府附設臺 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滿2足歲之 幼兒(經幼兒園調查108學年度符合優先順位,計有大班1 名及幼幼班13名)。 (二)第一順位:服務於本府市政大樓之員工子女及孫子女 (含幼兒園教職員工子女)。 (三)第二順位:服務於本府市政大樓以外所屬機關學校員 工、臺北市議會員工(含議員、公費助理)之子女及孫子 女。 (四)家長一方以申請收托嬰幼兒之名義申辦育嬰留職停薪者,家長應於幼兒園正式收托日前,提供已復職之證 明,未提出者,取消收托資格。

三、收托班別、年齡及名額: (一)大班(102年9月2日~103年9月1日出生) :備取數名。 (二)中班(103年9月2日~104年9月1日出生) : 備取數名。 (三)小班(104年9月2日~105年9月1日出生) : 招收2名。 (四)幼幼班(105年9月2日~106年9月1日出生) : 招收15 名。 (五)依「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 園收托辦法」第3條規定,該園得優先收托父母一方為中 度以上身心障礙之兒童4名,大、中、小、幼幼班各1 名,爰本次小班及幼幼班可優先收托中度以上身心障礙 員工之子女各1名(大班及中班本次無招生名額)。

四、收費標準:108學年度收費標準為每學期學費新台幣(以下 同)1萬5,000元,另每月月費5,800元,平均每月收費8,300 元(實際收費標準以新學年度開學通知單為準)。

五、收托時間: 上午8時至下午6時止,不提前收托。

六、延後收托時間及費用:下午6時至7時,前半小時酌收延托 費50元,後半小時再酌收延托費100元。

七、報名時間:自本(108)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16日下午5時 止。

八、報名方式: (一)本府同仁至「員工愛上網」/「人主政風」/「新版人事服務網」(https://ipsn.gov.taipei/)/「幼兒園及托育 家園報名作業」線上報名。並請各機關人事機構負責初審。 (二)未具員工愛上網使用權限之同仁及育嬰留職停薪同仁需 填妥報名表並黏貼服務單位證明文件(識別證)影本,連 同戶口名簿影本交由人事單位核章後,於報名期間內逕 向本處報名。報名表可至本處網站(https://dop.gov. taipei/)最新消息區下載或向各機關人事單位領取。 (三)請人事主管人員登入「新版人事服務網後台」/「幼兒園 公告」,為承辦人事人員設定審核代理人。

九、人事處訂於本年5月17日下午2時,假市政大樓11樓南區本處 1103會議室抽出正、備取序號,備取名單自本年8月1日至 次年7月31日有效。為期抽籤作業符合公正及公平性,將另函請本府教育局、法務局及政風處派員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