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轉知畢業生有關108至110學年度國中升高中資訊科技科實施銜接課程。

本市高級中等學校新舊課綱銜接課程辦理事宜,實施原則如下: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研討確定化學、生物及資訊科技共3科需實施銜接課程,各學科中心規劃有數位課程及實體課程提供各校參考運用。
(二)資訊科技科銜接課程建議規劃線上課程10小時及實體課程6小時,亦可採用全實體授課16小時。
(三)高中各校108學年度資訊科技部定課程若規劃於高一開課,則銜接課程需於國中九年級升高中一年級之開學前暑假期間實施完畢;若實施於其他年段,得於高中一年級課程結束前之寒暑假、彈性學習時間或第8節實施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