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宣導轉知請教職員工同仁如有取得最新學歷應立即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俾憑更新

宣導轉知請教職員工同仁如有取得最新學歷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送人事室辦理學歷資料更新,另教師取得最新學歷者應立即填寫改敘申請書,並檢齊相關證件(如教師證、新舊學位證書、歷年成績單、休學證明文件、歷次敘薪通知書、歷年成績考核通知書、留職停薪進修復職證明文件等) ,俾憑陳報教育局辦理改敘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