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重申處理民眾反映或陳情檢舉事項應恪遵相關保密規定

主旨:重申處理民眾反映或陳情檢舉事項應恪遵相關保密規定, 請同仁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政風處108年11月1日北市政一字第 1083008980號函辦理。

二、按本局曾有處理檢舉案件違反保密規定之案例,業經彙整 公務員保密義務之規定及相關洩密判決等,作為處理類此 案件之參考,並以105年8月30日北市教政字第10538838000 號函周知在案。

三、爾來部分機關(學校)人員對於文書保密觀念與法令認知 仍有未盡周詳之處,請加強宣導所屬同仁對於民眾反映或 陳情檢舉事項,應恪遵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臺北 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機關學校落實檢舉(陳情)人身分保 密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以免受刑事、民事、行政等責任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