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 點」部分規定修正,自即日起生效

主旨:「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 點」部分規定修正,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北市政府109年4月7日府授人任字第10930022111號涵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