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四月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 點」部分規定修正,自即日起生效 本校公告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 點」部分規定修正,自即日起生效 已關閉迴響。 點閱數: 525 主旨:「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 點」部分規定修正,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北市政府109年4月7日府授人任字第10930022111號涵辦理。 臺北市政府函 遷調實施要點部分規定 修正總說明 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