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轉知臺北市政府同意參加109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同仁補休及有關本市109年度通過客語認證獎勵措施

主旨:轉知臺北市政府同意參加109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同仁補休及有關本市109年度通過客語認證獎勵措施如說明,歡迎同仁踴躍報名。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109年5月13日府授客二字第1090119778號函辦理。

二、本府同仁通過客語能力認證,除核予補休一日外,比照客家委員會獎勵額度,依「客家委員會獎勵 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獎勵通過客語認證之全國 公教人員,通過初級認證,嘉獎一次、中級認證,嘉獎二 次、中高級認證,記功一次。惟通過各級別認證者之敘獎僅以初次通過者為限,另已通過較高等級 者若再通過較低級別,不予敘獎。

三、依本市「109年獎勵參與客語能力認證」 實施計畫(附件2),獎勵設籍本市且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民眾:

(一)通過初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一千元整。

(二)通過中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二千元整。

(三)通過中高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三千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