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本土語文(閩、客、原)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詳見內文

為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本土語文(閩、客、原)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規範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組成『「本土語文」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修訂小組』,並依總綱修訂草案著手進行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之課綱修訂工作。續依課綱修訂流程,國教院將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決議確認之課綱修訂草案」進行公聽會及網路論壇,蒐集修訂意見。公聽會辦理說明如下(一)期程:預定於109年8月1日(星期六)、8月2日(星期日)、8月15日(星期六)、8月16日(星期日),分別辦理南、中、東、北等4區公聽會共四區,各區本土語文及臺灣手語各1場次,總計8場次。(二)報名方式及截止時間:1、即日起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至國教究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點選左側各場次選單後,填報線上表單完成報名。倘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時由承辦單位提前截止報名。2、各區場次報名截止時間:南區、中區截止至109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5時,東區、北區報名截止至109年8月11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五、網路論壇即日起至109年8月16日(星期日)下午5時止,於國教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公告旨揭4份草案、修正對照表及討論區,提供意見討論。六、公聽會實施計畫國家語言發展法(含各場次辦理日期及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