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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業於109年8月24日修正發布,並自同年7月17日施行

主旨:「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業經司法院會同行政院、考試院於109年8月24日修正發布,並自同年7月17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