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重申各機關(構)學校應維持良好辦公紀律,俾利公務推行及提升本府為民服務形象

主旨:重申各機關(構)學校應維持良好辦公紀律,俾利公務推行及提升本府為民服務形象,請查照。

說明

一、臺北市政府109年9月9日府授人考字第1093007746號函辦理。

二、邇來迭獲反映,部分同仁攜帶子女至辦公場所而影響機關 辦公紀律,或於上班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致有損本府為 民服務形象。

三、查本府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曾多次函請各機關學校加強 宣導並避免員工於上班時間攜帶小孩至辦公場所致影響辦 公紀律、於刷卡上班後擅離工作崗位並從事與公務無關之 行為、於中午提前拿便當(用餐)、於中午休息或下午茶 時間結束後仍在外逗留而未返回工作崗位、利用上班時間 從事網路遊戲或至外部網站發表個人文章等有損本府為民服務形象或影響機關業務推行之行為。

四、故市府為加強勤惰管理,每月皆實施不定期查察作業,並已將辦公紀律列為查察項目,另請本校將前開事項列為所屬員工勤惰管理查察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