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轉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府原民會)辦理「臺北市第10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簡章」1份,歡迎師生及親子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市府原民會109年11月10日北市原教文字第1093011231號函辦理。
二、市府原民會為配合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全國第10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透過戲劇族語練習,使族語活潑生動地融入生活並成為習慣語,特辦理旨揭初賽。
三、報名資訊如下:
(一)競賽時間:109年12月20日(星期日)。
(二)競賽地點:另行通知參賽隊伍。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11月23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報名文件須於報名期限內寄達市府原民會,非郵戳為憑,逾期即不受理。
(四)報名方式:檢具報名表(請以電腦繕打後印出)、表演內容授權同意書(2份)及戶籍謄本(限家庭組),郵寄至市府原民會(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臺北 探索館5樓)),報名表電子檔副本併請e-mail至8amaitjar@mail.taipei.gov.tw。
四、競賽組別、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家庭組:以「家庭」為單位組隊,每隊以4~6人為限。
(二)學生組:可跨校組隊,每隊以12~20人為限 。
(三)社會組:不限機關、團體及年齡,各界人士(專業演藝團體除外)均可組隊,每隊以12~20人為限。
五、獎勵:
(一)家庭組、學生組、社會組:各取優勝隊伍3名(如報名隊數低於3隊,將視情形調整獎勵名次)、最佳男、女演員獎各1名(該獎項評分標準以族語與演技為評分重點)。
(二)家庭組︰第一名2萬元、第二名1萬元、第三名5,000元,最佳男、女演員獎各2,000元。
(三)學生組、社會組︰第一名3萬元、第二名2萬元、第三名1 萬元, 最佳男、女演員獎各5,000元。
六、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市府原民會承辦人劉先生(02)2720-6001分機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