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廢止「臺北市低收入戶國中以上就學子女交通補助作業須知」一案,並自中華民國110年8月1日生效,業經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於110年4月13日以北市社助字第1103054821號令發布,並於110年4月15日刊登臺北市政府公報(110年第67期)

廢止「臺北市低收入戶國中以上就學子女交通補助作業須知」一案,並自中華民國110年8月1日生效,業經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於110年4月13日以北市社助字第1103054821號令發布,並於110年4月15日刊登臺北市政府公報(110年第6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