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有關客家委員會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0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之報名訊息及本市獎勵措施,請轉知並鼓勵同仁踴躍報名,請查照。

一、函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4月27日師大進字第1101010656號函(附件1)。
二、本府同仁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相關獎勵措施,請依107 年4 月19日府授客二字第10730183000號函辦理:
(一)依「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獎勵通過客語認證之全國公教人員,通過初級認證,嘉獎一次、中級認證,嘉獎二次、中高級認證,記功一次。惟避免重複敘獎,通過各級別認證者之敘獎僅以初次通過者為限,另已通過較高等級者若再通過較低級別,不予敘獎。
(二)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者核予補休1日。
三、為加強客語推廣,鼓勵市民踴躍報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提升客語能力, 本市依「獎勵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附件2),獎勵設籍本市且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民眾:
(一)通過初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一千元整。
(二)通過中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二千元整。
(三)通過中高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三千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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