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轉知教育局辦理北市「教育部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初階、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課程」一案。

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規定及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提供支持、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增進教師專業發展知能,並透過教師備課、觀課、議課歷程提升教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本局特委請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課程訂於110年7至8月間,開設初階7班次,進階3班次,教學輔導教師2班次。目前規劃之班期,屆時倘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將另行通知。
四、請於即日起至研習開課前1週,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站」辦理登錄報名,報名網址:https://www1.inservice.edu.tw/,並搜尋辦理單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逾期恕不受理,不接受現場報名。
五、研習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二)研習時將發放認證手冊,但不提供紙本講義,建議學員事先至http://bit.ly/1100708tpd下載研習資料,並於研習時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或手機等電子設備。
(三)本研習須全程參與,方能核予研習時數。每堂課均須簽到及簽退,時數核發以簽到表為主。上午課程於上午9時開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始,各堂課開始前20分鐘開始報到。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資格。
(四)線上研習場次同樣請於課前測試電子設備功能正常(須全程開啟鏡頭,並確認麥克風收音正常),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資格。
(五)教師如有補課需求,請事先向承辦助理洽詢各該研習期別剩餘名額。
(六)研習場地無提供停車位。研習時請自備飲水容器、環保筷、文具用品。
(七)研習時間及場次若有變動或遇颱風假,請依據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官方網站(http://bit.ly/tptepd)最新公告為準。
六、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教專中心:
(一)國小組:府雅琦專案教師,電子信箱:t00679@mail.jtes.tp.edu.tw,電話:(02)2885-5491分機819。
(二)國中組:黃俊崎助理,電子信箱:tp8620sup@gmail.com,電話:(02)2368-8667分機112。
(三)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吳昱儀助理,電子信箱:tpd101@ms2.hssh.tp.edu.tw,電話:(02)2528-6618分機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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