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並自108年5月1日生效。

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並自108年5月1日生效。

說明:檢附行政院函、修正要點、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