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轉知勞動部110年6月4日修正「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

主旨:轉知勞動部110年6月4日勞動條4字第1100130433號令修正「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

說明:依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10年6月23日北市人管字第110300567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