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轉知為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軍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措施(加發2成薪),自本 (110)年7月1日起實施

主旨:轉知行政院函,為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軍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措施(加發2成薪),自本 (110)年7月1日起同步實施。

說明:依臺北市政府110年6月24日府授人給字第1100124994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