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臺北市中正區南門國民小學「藝術GoGoGo~臺北大縱走生態美學」徵選,鼓勵師生踴躍參與,詳見內文

臺北市中正區南門國民小學「藝術GoGoGo~臺北大縱走生態美學」徵選,鼓勵師生踴躍參與。 說明: 一、活動目的:結合臺北市大地工程處臺北大縱走七條路線, 「三貓2.0(動物園貓熊/貓空/貓纜)」,一般郊山及河濱自 行車道,規劃親師生健走、寫生徵件以及攝影活動,藉由 生態觀察記錄結合藝術活動,傳達環境保育理念達成關懷 生態與自然之目的。請各校鼓勵親子暑假前往大縱走;開 學後結合校外教學或假日家庭活動,請符合資格學生踴躍 參加攝影與明信片徵件比賽。 二、活動時間:即日起~110年9月30日 三、活動地點:請見附件一。 四、參加對象: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 (一)攝影比賽:(A組)國小高年級組、(B組)國中組 檔  號: 保存年限: 7 新興國中 1100811 (二)明信片比賽:(A組)國小一~三年級組、(B組)國小四~六 年級組、(C組) 國中組 五、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8日(星期五)截止,請 以紙本報名(請依分組詳細填寫個人報名資料,請見附件 二),繳交至永建國小學務處。(聯絡電話:02- 22363855#111 傳真電話:02-29377315。)

110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卓越藝術教育推動子計畫(一-2)

「藝術GoGoGo~臺北大縱走生態美學」

行動方案徵選實施計畫

  • 目的

結合臺北市大地工程處臺北大縱走七條路線,「三貓2.0(動物園貓熊/貓空/貓纜)」,一般郊山及河濱自行車道,規劃親師生健走、寫生徵件以及攝影活動,藉由生態觀察記錄結合藝術活動,傳達環境保育理念達成關懷生態與自然之目的。

  •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中正區南門國民小學

(三) 協辦單位:臺北市文山區永建國民小學

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

  • 辦理方式
    • 活動時間:即日起~110年9月30日
    • 活動地點:環臺北大縱走路線及鄰近支線,「三貓0(動物園貓熊/貓空/貓纜)」,一般郊山及河濱自行車道 (附件一)
    • 參加對象: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

(一)、攝影比賽:(A組)國小高年級組、(B組)國中組

(二)、明信片比賽:(A組)國小一~三年級組、(B組)國小四~六年級組、(C組) 國中組

  • 進行方式:
  • 攝影比賽:依照環臺北大縱走路線及鄰近支線,「三貓0(動物園貓熊/貓空/貓纜)」,一般郊山及河濱自行車道 (附件一),請參賽同學自行於110年7月1日~110年9月30日進行縱走路線,沿途拍攝作品,過程中請注意自身安全,勿挑戰高難度拍攝位置,以免發生危險。
  • 明信片比賽:依照環臺北大縱走路線及鄰近支線,「三貓0(動物園貓熊/貓空/貓纜)」,一般郊山及河濱自行車道 (附件一),請參賽同學自行於110年8月1日~110年9月30日進行縱走路線,沿途記錄縱走過程,活動中請注意自身安全,以免發生危險。
  • 實施期程:
時間 內容 承辦地點
110年7月1日~9月30日 選擇環臺北大縱走等路線 臺北大縱走等路線
進行縱走 臺北大縱走等路線
開始進行作品攝影及創作 臺北大縱走等路線
110年10月1日~10月8日 填寫報名表進行投稿收件 永建國小
110年10月15日 攝影作品及明信片作品評選 永建國小
110年11月1日~11月15日 攝影作品及明信片作品展覽 青少年發展處
110年12月8日 藝術祭踩街活動綜合展覽 北投火車站廣場

 

  • 報名辦法
    •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8日(星期五)截止,請以紙本報名,繳交至永建國小學務處。聯絡電話:02-22363855#111 傳真電話:02-29377315。
    • 報名方式:
      1. 請依分組詳細填寫個人報名資料(附件二)
    • 重要事項提醒
      1. 大縱走路線選擇,請依照個人能力及體力考量,勿勉強而為之。
      2. 活動進行過程,請注意自身安全,勿至危險地形進行拍照及記錄。
      3. 活動舉行前夕或期間如遇颱風等天災來襲,請停止大縱走活動。
    • 獎勵:
      • 攝影比賽:各組頒發特優三名頒發獎狀及1,000元禮卷,優選五名頒發獎狀及600元禮卷,佳作十名頒發獎狀及300元禮卷。
      • 明信片比賽:各組頒發特優三名頒發獎狀及1,000元禮卷,優選五名頒發獎狀及600元禮卷,佳作十名頒發獎狀及300元禮卷。
      • 活動期間的比賽得獎作品,將於110年11月1日(週一)公開展覽並進行頒獎。
    • 注意事項:
      • 參加者姓名需以真實中文姓名填寫,不可使用英文拼音或假名、筆名。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異議。
      • 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載明在計畫中,參加者於參加活動同時,即同意接受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 所有參賽應為本人自發性行為,不可冒名使用他人資料。一經查證,主辦單位有權不需說明,直接刪除其得獎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 主辦單位保留獎項、活動期間的活動修改及中獎資格審核之最終權利。
      • 參賽者作品寄至承辦學校後,主辦單位會進行初步審查,於審查通過符合競賽資格後才可參與本次活動。若作品內容涉及暴力、色情或詆毀等不當內容,或與本次活動主題無關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的參賽資格。
      • 作品應以自然方式呈現,不得抄襲及合成。作品需符合著作權法、社會規範、個人隱私等規定,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
      • 所有投稿作品茲為創作者同意授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之使用權利,包括儲存於光碟、網路連結,提供個人、團體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列印等,得不限時間地域,創作者保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 特優、優等、佳作之中小學生得獎作品需於得獎後繳交,並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茲同意其參賽獲獎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讓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小學生因未成年,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須由法定代理人簽署。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於必要時不得使用);未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奬資格,不得異議。
    • 附則: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臺北市教育局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