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之周邊人行 道,自110年9月15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