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0學年度獎助學金申 請。申請期限為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請欲申請的同學於申請期限前自行申請

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0學年度獎助學金申 請。

說明:

一、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為鼓勵顏面損傷及燒傷之學子努力向 學,特設置陽光獎助學金,給予在學業、才藝等有優秀表 現的學子鼓勵;110 年度增設「陽光獎」獎項,旨在徵選 生活表現不因外觀或疾病所影響,而仍有優秀行為的顏面 損傷及燒傷學子或其子女,徵選簡章內容請參閱該會官網 之獎助學金專區,網址https://scholarship. sunshine. org.tw/。

二、下列獎助學金申請皆自110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請欲申請同學務必在申請期限前完成申請

(一)獎助學金,「陽光獎助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

(二)仁寶電腦陽光電腦獎助學金 網路申請

(三)「陽光獎」則採紙本郵寄 申請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薛 小姐詢問(電話:02-25078006轉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