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有關111年度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宣導講師培訓及到校宣導案,請有興趣的同仁依說明及附件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4220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為提供應屆國中畢業生、家長及教師有關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各種入學方式規範及操作方式,爰辦理旨揭宣導講師培訓事宜,並於結訓後安排講師至各國中宣導適性入學相關資訊。
三、有關旨揭宣導講師培訓計辦理6場次,辦理時間、地點及對象如下:
(一)南區場次:
1、時間:110年11月24、25日(2場次)。
2、地點:南部地區。
(二)中區場次:
1、時間:110年12月8、9日(2場次)。
2、地點:中部地區。
(三)北區場次:
1、時間:110年12月15、16日(2場次)。
2、地點:北部地區。
四、參與前開宣導講師培訓人員說明如下:
(一)高級中等學校講師代表3至5名,有意願參與本培訓人員請於110年11月3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填復111年講師培訓代表薦派表寄至本科承辦人電子信箱(edu_hse.21@mail.taipei.gov.tw)俾憑彙辦。
(二)主管國中每3校應薦送1名國中講師代表(以無條件進入法推算,名額分配如附表),請依國中「群組中心學校聯盟」分組進行薦派,並由各群組中心學校於110年11月3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將薦派名單寄至本科承辦人電子信箱(edu_hse.21@mail.taipei.gov.tw)俾憑彙辦。
五、前開所參與宣導培訓講師代表另請於110年11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至111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適性入學委員會網站(https://www.ttvs. ntct.edu.tw/adapt)報名,俾利安排後續事宜;如有疑問,請逕洽委員會何淑雯小姐、紀晴渝小姐,聯絡電話:049-2362082,分機1251及1252。

111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宣導講師培訓及到校宣導實施計畫

臺北市薦派名額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