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檢送「臺北市111學年度市立國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 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及聘任作業要點」及教育局111年3月17日「臺北市111學年度市立國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校長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辦理本市111學年度市立國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事宜,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可逕行至教育局網頁「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市立高中及國中校長遴選」處下載。請詳簡章內容,依規定檢具相關報名文件,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並送至教育局指定信箱:edu_hse.12@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