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轉知]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修訂「學校戶外教育安全指引」,請參考

說明:
一、依據111年2月18日召開「虎豹潭事件後續處置事宜-戶外活動安全教育宣導座談會」會議紀錄及教育局111年1月20日北市教國字第1113024983號函續辦。
二、旨揭安全指引除原編訂登山、露營、自行車、溯溪、獨木舟等五項常見戶外活動及幼兒篇外,本次新增攀岩、休閒攀樹、浮潛等三項活動,供親師生於從事戶外活動或相關課程之運用。

學校戶外教育安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