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臺北考區111年國中教育會考身心障礙、重大傷病、突發傷病或懷孕考生親友陪考申請方式,請參閱說明。

一、依據111年5月5日臺北考區試務會第3次委員會通過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試務工作因應措施』辦理。
二、身心障礙、重大傷病、突發傷病或懷孕考生申請應考服務獲同意者,可申請親友陪考。上述對象若未提應考服務而需申請親友陪同者,請附相關證明文件。請各國中學校協助宣導,申請方式如下:
(一)各國中學校聯繫並協助考生家長申請事宜。考生及其家長應於111年5月12日(四)17:00前填妥申請表(附件1)及健康關懷問卷(附件2),向國中學校提出申請。各校除個管教師外,上述考生每人以申請1名親友陪同為限(應完整接種3劑COVID-19疫苗且滿14天;完整接種2劑COVID19疫苗且滿14天者,應提供考前48小時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檢驗陰性證明)。
(二)突發傷病或懷孕考生,各校已發文提出申請者,若有陪考需求,請各國中學校聯繫並協助考生家長申請事宜,循上述陪考申請方式辦;若尚未發文,但欲提出突發傷病之考生,依「臺北考區111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報名辦法之「突發傷病或考生應考服務」申請時間及申請方
式,一同提出申請表(附件1)及健康關懷問卷(附件2)辦理陪考申請作業。
三、考試當日,陪考親友應出具「陪考人員證」並佩掛在衣著明顯處,俾利查驗。陪考親友須備妥「健康關懷問卷」(每人每日應填寫1張)(附件2),並於進入考場學校體溫量測站時出示及繳交該表。
五、陪考親友應配合考場學校各項防疫措施(如配戴口罩、量測體溫等),始得進入考場學校,並協助考生用餐及身心照護事宜。

六、陪考親友若未攜帶陪考人員證、未戴口罩或有發燒或健康關懷問卷內容有接觸史或症狀疑慮者,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學校。
七、特殊考場家長說明會依原定時間辦理,亦請國中學校轉達進入校園參加說明會之師長應完整接種3劑covid 19疫苗且滿14天;完整接種2劑covid 19疫苗且滿14天者,應提供考前48小時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檢驗陰性證明,並遵守相關防疫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