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函轉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 作業要點」第1點、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依據教育局函轉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112年4月6日北市客研字第1120112509號函辦理。
二、檢附客家委員會原函、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客委會函

客家委員會奬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

客委會奬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修正條文對照表

客委會奬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修正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