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 要點」(原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並自112年4月30日施行

一、為配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於112年4月30日改制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並考量基金實務運作需要,爰修正旨揭要點相關規定及其附件。
二、旨揭要點修正規定、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網站「資訊專區/政府公開資訊/法規彙編及法規動態」(網址http://www.fund.gov.tw),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