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告

[公告] 臺北市立新興國中55 週年校慶徵文活動辦法

一、徵件日期:
民國112 年9 月12 日起至112 年10 月18 日止。
二、徵件內容:
(一)校園意象詩:
1.內容說明:用手機或相機為你眼中美好的校園風景拍照,並以新詩表述你的情懷。
2.內容規定:字數60 字~200 字,及校園照片1 張。
3.書寫格式:請以學務處公告之新詩稿紙書寫。
(二)校園印象散文:
1.內容說明:用散文形式寫出你對新興校園的印象和在校園中的點滴回憶,並表達你的情感。
2.內容規定:字數600 字~1000 字,不得以小說體進行創作。
3.書寫格式:請以學務處公告之散文稿紙手寫。
三、徵件對象:
新興國中全體師生。
四、獎勵辦法:
(一)學生組:
由本校國文科老師評分,擇優入選,並從作品中取特優1 名、優等2 名、佳作3 名,得不足額錄取。入選獎勵如下:
1.凡入選者,記嘉獎一支。
2.獲選佳作者,頒發獎金300 元及獎狀乙張;獲優等者,頒發獎金新台幣500 元及獎狀乙張;獲選特優者,頒發獎金新台幣1000 元及獎狀乙張。
(二)教師組:
凡投稿教師,可獲精美小禮物一份。
五、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本校所有,本校擁有結集成冊或運用於其他教育目的之權利,不再個別通知著作人,亦不支付任何稿費。
(二)比賽參賽作品嚴禁抄襲,凡經檢舉查證屬實,將由學校議處,並取消得獎資格,收回獎狀與獎金。

徵文活動辦法: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N-zfNtSNbZ2uJLyVWU-Doj9ekxZFEaN6/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