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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113年度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世代防災 KOL 甄選實施計畫  1121110版

臺北市113年度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世代防災 KOL 甄選實施計畫  1121110版

壹、  依據:本局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防災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貳、  目的:為落實本市防災教育,藉由辦理全市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新世代防災 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甄選,激發學生透過社交媒體(Youtube)影音的力量,將災害防救理念與防災教育宣導合一、符合本市在地化防災之目的,俾深植全民防災之觀念,建立由下而上的自主防減災機制,並培養本市群眾影響力高的新世代防災 KOL。

參、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稱本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防災教育輔導團。

三、協辦單位:育成高中、福安國中、中山國中、弘道國中、西湖實中、成德國中、北安國中、麗山國小、舊莊國小、景美國小、永建國小、福德國小、成德國小、市立內湖幼兒園、市立大同幼兒園。

肆、  競賽說明

一、  參加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學生(含幼兒園)。

二、  參賽組別: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國中組、國小組、幼兒園組

三、  甄選主題:以「防災整備 LET'S  GO」為設計主軸,以建立防減災觀念的應有作 為,依據災防法災害類別分類,請各學制依各組別選擇下列災害主題進行影片拍攝,

各組災害主題如下:

(一)  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震災(含土壤液化)、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火 山災害、寒害、生物病原災害、動植物疫災、輻射災害、懸浮微粒物質災害等災害。

(二)  國中組:震災(含土壤液化)、風災、水災、旱災、爆炸、空難、森林火災、懸浮微粒物質災害等災害。

(三)  國小組:震災(含土壤液化)、火災、水災。(四)  幼兒園組:震災(含土壤液化)、 陸上交通事故。

四、  甄選作品說明

(一) 內容

1. 主題扣緊災害防救內容,建立防災、減災觀念的應有作為。

2. 內容相關素材須自行設計創作劇情,錄製時可加入旁白、配樂、片頭、片尾、道具等元素,勿直接使用網路上任何素材資源,如使用他人音樂、圖文或影像請務必合法取得授權。

3. 為甄選公平性,影音中不得有可辨識個人、學校、團體之內容(含學生應穿著合宜之便服、不得穿著學校制服,且場景不可顯示出學校名稱等),違者取消資格。

(二) 語言:不拘,國語、英語或本土語皆可,惟影片請加上清晰可辨識之中或英文字幕。

五、作品格式

(一)以 Youtube 影片拍攝

1. 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但參選作品應避免畫質及聲音不清,並需轉換成 Youtube 可相容的檔案格式。如 MP4、MOV、WMV 等,解析度至少720*1280~1920*1080。

2. 影片長度:3至4分鐘。

3.於報名前期限內將參選作品上傳至 Google 表單。

(二)注意事項

1.繳交作品規格不符、資料不全或違反本計畫甄選規定,視同不合格件,不納入評選。

2.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但參選作品應避免畫質及聲音不清,影片檔需轉換成 Youtube 可相容的檔案格式。

3.相關素材須自行創作、錄製影像,勿使用網路上任何素材資源。

4.超過收件期限即關閉報名及上傳系統。

伍、參加辦法

一、皆由學校統一報名,每校報名作品最多不超過5件,每件作品由1-3位學生組隊,每位學生限參選1件作品,每件作品指導老師限1名(指導老師限就讀學校專任老師擔任,含代理教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免填)。

二、綜合制學校得依學制不同各別報名參加甄選,如國中部與普高部或普高部與技高部可分別報名,各學制最多不超過5件作品。

三、繳件期限

(一)113年3月11日(星期一)至4月12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二)將作品上傳至 Google 表單(https://reurl.cc/l7L6oY),詳見「肆、競賽說明/五、作品格式」,作品檔名請命名為:校名、班級、作品名(例:113年防災 KOL-○○國中901『防』心做風颱,按呢你就《知》)

(三)另將報名表(附件)電腦打字詳細填寫,經參選者親自簽名及學校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上傳至 Google 表單(https://reurl.cc/l7L6oY)主旨為「校名、班級、作品名+報名表」(例:113年防災 KOL-○○國中901『防』心做風颱,按呢你就《知》報名表),上傳時間即為繳件時間。四、 參選者應保證參選影音作品未曾公開發表、出版或於其他競賽類及非競賽類活動中獲獎,並須符合智慧財產權規範;涉有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參選作品若經發現,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獲獎相關權利外,相關法律責任由該參選者自負,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其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比賽評審團與本局共同協議之。

五、 得獎者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本局所有,並由本局建置於「臺北市防災教育資訊網」上,作為充實防災教育教學、資源共享之參考。

六、 辦理單位對甄選內容與相關事項保有修改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七、 凡報名參選者,視為己閱讀並同意遵守本甄選之規定。

陸、  甄選評審

一、 由本市防災教育輔導團課程發展組邀請專家學者及教師組成評審團,評審參賽作品。

二、 評審標準:內容表演佔50%、創意後製佔50%,不因呈現方式、語言等而有差別。

三、 評審結果確定後,於113年6月在「臺北市防災教育資訊網」公告獲獎名單並進行公開頒獎;如遇疫情將由主辦單位視情況調整頒獎方式。

柒、  獎勵辦法:各甄選組別不分學程分別評選出特優10名、優選10名、佳作10名,及創意獎10名,頒發獎狀及禮券,另選出入選獎20位,頒發獎狀及禮品,並發文各校逕予獲獎之學生敘獎。若作品主題或表現技巧等未達水準,經評審共同決議後得以調整各組得獎件數或從缺採計。